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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20143637号文件批示指示精神,2014年10月金丰农业公司为清水河县财政局提供借款500万元,用于蔬菜大棚设施的续建和完善工作。近年来清水河县财政局财力困难,偿债压力较大,无力按时向金丰农业公司归还借款。鉴于上述情况,金丰农业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8年就该笔借款办理延期还款手续。截至2019年12月30日,清水河县财政局未能按照《还款协议》及时归还借款,造成该笔借款逾期。经金丰农业公司积极催收,于2020年2月27日,收回借款本金50万元。
2022年6月6日,经集团公司领导协调,该笔逾期借款被列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国有企业债务化解有关事宜》议题。徐守冀副市长会议中要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所欠金丰农业公司账款年内全部偿还到位。2022年6月7日,市财政局扣减清水河县财政局财力,将450万元借款本金划入清水河县财政账户。因该款项未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清水河县财政需提交政府常委会会议调整财政预算方可还款,清水河县政府在会中责成清水河县农牧局办理金丰农业公司还款手续。
金丰农业公司充分考虑到当前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根据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工作要求,紧盯借款清收进程,积极催收,及时跟进,全力配合清水河县财政局、清水河县农牧局办理还款手续。经各方协调配合,450万元借款本金于2022年6月28日归还至金丰农业公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