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内蒙古金创供应链党支部响应集团党委的号召,按照集团党群部的统一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2025年3月5日.........
春节前夕,为充分体现对老党员的关心和爱护,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以.........
岁寒情更浓,牵挂暖人心,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创党支部和金丰党支部在集团党委的.........
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作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
金融集团《董事会决策及授权事项清单》《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清单》于11月通过董事会审议正式下发。清单的出台是集团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管理权限的又一次探索,标志着集团经营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清单依据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总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集团党委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履行的是前置研究程序,强化了集团董事会、经理层作为经营事项决策机构的法定地位。同时清单还明确了子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权限,进一步释放子企业事权、财权,激发子企业发展活力。
清单制定过程中,战略发展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与集团领导、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了积极沟通,充分征求了相关人员、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历经三轮修改,最终推动清单经集团党委研究、董事会审议通过。
下一步,金融集团将坚决推进清单执行落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授权,更好地实现“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公司治理目标,推动集团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